2023年以来,我市按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“平灾结合、短临结合、条块结合”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,探索建设了一批农村应急避难场所,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,近期,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通知,对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做出安排。
一是均衡布局,合理安排。综合考虑辖区地形、地貌、气象、水文、地质等自然条件,对避难场所建设点位开展安全隐患综合评估及排查,避开地震地质灾害隐患点、洪涝灾害危险区和生态脆弱地区,远离高压输变线、油气管线、危化品仓储区、非煤矿山、易燃易爆等影响范围和老旧房屋、高层建(构)筑物垮塌范围。选取便于群众就近转移安置、人员紧急疏散和救灾物资调运的地点,地势略高且平坦、容易搭建帐篷的地方进行设置,确保有2条以上方向不同的疏散通道,其宽度符合消防要求,保证快速通畅。
二是平灾结合,综合利用。在资源利用上,落实能改尽改、应建尽建要求。避难场所建设点位要以固定场所为主,优先利用现有人防工程、体育场、广场、学校、社会福利设施、村(社区)委会等资源,以应对多种灾害情况下的应急避难,尽量做到一场多用;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区域内房屋质量的安全评估和鉴定;对临时用房的搭建要加强质量监管,严防房屋垮塌产生次生灾害。
三是健全功能,保障运行。参照《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》(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/T984-2015),设置避难场地、避难建筑和应急设施。避难场地应包括应急避难休息、应急医疗救护、应急物资分发、应急厕所、应急垃圾收集、应急供电、应急供水等各功能区;避难建筑应包括避难休息室、医疗救护室、物资储备室、应急指挥室、公共厕所等;应急设施应包括应急供电、应急供水、应急排水、应急广播和消防等。
四是对照标准,设置标识。参照《应急避难场所标志》(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/T463-2009),规范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指示标志。场所周边主干道、路口应设置进出口路线指示标志;场所出入口应设置避难场所主标志、平面示意图;场所内主要通道路口应设置路线引导的指示标志;场所内各类配套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志。
五是完善预案,加强演练。指导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单位制定应急避难场所专项应急预案,从指挥机构、灾害种类、灾害预警、启动机制、联系方式、转移路线、疏散引导、安置程序、物资储备和信息传输等方面,修订完善预案内容,加强与上级应急预案相互衔接,组织人员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,检验场地运行情况和预案操作性。
下一步我局将对全市范围内避险安置场所进行全面调查,分析研判后,确定提升改造建设点位,积极落实经费,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,推进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、使用与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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